案件背景:
原告北京飞宇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三只松鼠云商营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签署了《采购合同》,约定由营销公司提供干果礼盒并负责运输。原告按合同支付了货款,但因被告延迟送达部分货物且部分货物由原告自行提货,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运费。
争议焦点:
被告延迟送达部分货物的违约责任;
原告自行提货产生的运费由谁承担。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需支付原告违约金3万元,并承担原告自行提货产生的运费320元。同时,驳回了原告关于其他诉讼请求的要求。
案件总结:
法院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和各方责任,裁定违约金金额,并明确了运费由被告承担。此案提醒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关注约定的条款和实际执行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